商务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大力支持商圈融资发展
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进一步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近日,商务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1]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推广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创造良好的融资服务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推动商圈融资发展的具体措施,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商圈管理机构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指导意见》认为,发展商圈融资有助于增强中小商贸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缓解融资困难;有助于促进商圈发展,推进商贸服务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培养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扩大授信规模,降低融资风险。《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银行融资、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指导意见》强调,要推动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各类网络商城、社区、网络交易平台搭建虚拟商圈,并在商圈内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认证和评价。此外,《指导意见》还从研究制定地方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商圈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提升商贸经营主体的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商圈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规范金融机构竞争秩序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改善商圈融资服务环境的具体措施。
信息来源:中国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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