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运用出口退税手段调节宏观经济运行

有效运用出口退税手段调节宏观经济运行

    在当前经济下滑的形势下,如何运用税收手段刺激出口正常增长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从中外实践经验看,这一难题难就难在怎样使出口退税有效刺激出口增长。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建立完整税制之后,我国政府始终在运用出口退税手段调节商品出口规模和结构。特别是在国际经济波动幅度高峰期,出口退税政策的重要性更加凸现。1998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中国政府通观全局、高瞻远瞩,在本国出口下滑的条件下,向全世界宣布人民币不贬值,同时大幅度提高出口退税率。当前面对商品出口正常增长、主要贸易伙伴(美国、欧盟、日本、东盟)经济衰退、全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我国再次启用出口退税手段刺激出口,截至目前,出口商品综合退税率已升至13.5%。
  应该看到,在出口退税率连续提高的背景下,商品出口量和商品贸易顺差是在逐步上升的,从统计分析角度看,出口退税手段效果明显。然而必须指出,政府究竟该如何有效运用出口退税手段调节宏观经济运行,需要综合考虑,认真研究。所谓有效就是指出口退税应切实能够带动出口增长。要实现这一目标,至为关键的是妥善处理各项政策手段之间的关系。初步归纳,以下三个政策协调问题需进一步冷静探讨。
  第一,合理协调汇率变动与出口退税率之间的关系。近期人民币对欧元、英镑、加元、澳元等币种处于升值状态,因此以这些币种为结算货币的出口商品价格相应上调。对一些行业来讲,出口退税率上调事实上恰好弥补了这种竞争成本的抬升。由此出发,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是,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出口退税率提高是否必须与汇率联动。如果是,人民币贬值时,我们就应该下调出口退税率,但这显然与出口退税的原理不吻合。因此,合理的基调应是把出口退税与汇率政策适度挂钩。所谓适度是指当汇率上升幅度大时才可考虑提高出口退税率。目前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在上升,突出表现是跨境贸易试行了人民币结算。假如这一方式范围逐步扩大,那么汇率与出口退税率的联系就会相对减弱。就政策设计而言,两者的联动协调可适度放松。
  第二,合理协调出口退税与其他减税措施之间的关系。出口退税率上调的直接效应是减轻了出口企业的税收负担。近年来我国的出口商品贸易额已达上万亿美元,相当于GDP的20%左右。换言之,出口退税率的变化涉及的企业数量相当大。近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时我国推出了一系列减税措施,出口企业的综合税负在下调,加上出口退税,可以说出口贸易的刺激度已经比较高。指出这点,核心要义是说当我们在设计出口退税率的结构性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减税与出口退税率之间关系的合理搭配。进一步说,如果下一步还要采用税收手段刺激经济,应切实考虑出口退税与国内税收政策之间的关系。
  第三,合理协调补贴与出口退税之间的关系。为确保外需转内需,我国政府采取了消费者购买补贴措施,其中很多品种属于出口数量比较多的商品,如家电、摩托车等。可见,补贴实际上是为外销补贴,确保出口企业利益增长,与出口退税政策两相互补。然而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在设计补贴政策时,必须细致测算究竟哪些出口商品转为内销的量大,补贴主要应是针对这些商品。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点:补贴和出口退税都是向企业让利,如果两者都搞成普惠制,不仅宏观调控效应起不到,国家财政负担也会无效增长。
  (作者:白景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1994年至今出口退税政策7次大调整

    自1994年我国确立出口退税制度至今,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7次大的阶段性调整。
  第一次,1995年底。我国针对税制改革后存在的少征多退、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对出口退税率全面调低。
  第二次,1998年~1999年。在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为促使对外贸易走出持续低迷状况,国家对出口退税率作了全面提升,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以外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全面提高。
  第三次,2003年底。针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和国家对企业出口退税欠账较多的实际情况,国家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了改革,确立了出口退税分担机制,对出口退税率再次普遍调低,同时进一步限制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
  第四次,2005年。国家重新确定了中央和地方负担出口退税资金的比例,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第五次,2006年。国家进一步降低了出口退税率总体水平,对资源类产品出口进一步加强了限制,同时提高了高新技术、机电产品、重大技术设备、生物医药和农产品等的退税率。
  第六次,2007年4月。为缓解外贸顺差增长过快,降低贸易摩擦风险,缓解国内流动性过剩和人民币升值压力,我国逐步取消了部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同时降低了部分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第七次,2008年8月至今。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外需持续减少,为防止出口大幅下滑影响经济发展和就业水平,我国连续7次调高出口退税率,对机电、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优势产业及高新技术等高附加值产业予以扶持。
  回顾以上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我国一直以来以出口退税政策作为一项税收调控措施。每次调整都是围绕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通过调整征退税率差,发挥出口退税政策的经济杠杆作用,实现国家的一系列特定经济政策目标。
  目前,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承担的主要政策目标包括4个方面:保证中国的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发展;通过调节出口退税率减轻财政负担、平衡财政预算;通过贸易顺(逆)差的改善,调节人民币汇率;通过降低或提高产品出口退税率,淘汰或鼓励产业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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